湖南4月起将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

  本报讯(记者王鑫方大丰通讯员曾鹤群)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4月1日起,湖南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将迎来新一轮调整。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9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9元。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湖南省人社厅于近日印发通知,决定从2022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分3个档,分别为1930元/月、1740元/月、15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也相应设3个档,分别为19元、17元、15元。

  湖南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包含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住房公积金。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