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她与被拐22年的儿子团圆了

  钟亚雅 易佳 丘恺琦

  本报讯(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易佳 丘恺琦)“检察官,川宇(化名)在家里住了一段时间,现在回潮阳处理工作上的事情,在家这段时间,我带着他和亲人们都见面了,儿子很心疼我,还主动做起了家务。”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拐卖儿童案的被害人母亲罗秀娟(化名)给承办检察官刘娟娟打来电话,幸福之情溢于言表。

  1999年7月,罗秀娟11个月大的儿子川宇在花都区一处工地的出租房被拐走。之后的几年,罗秀娟与丈夫离婚,一边打零工抚养女儿,一边多方寻找儿子。2020年1月,罗秀娟再次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较为清晰的报案陈述,涉案的两名人贩子分别于2021年3月和4月被抓获。

  “我们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值班律师对被告人开展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真心悔过,主动回忆案发时的路线环境、交易对象、交易场所等细节,为寻找被拐的川宇提供更多线索。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层报上级部门争取资源,在目标区域内识别川宇可能使用的身份,进行跨年龄模拟画像,积极推动寻亲进程。”刘娟娟介绍,经过不懈努力,公安机关找到了当年被拐卖到汕头的川宇。

  “找到,只是归来的开始。帮助被拐卖的孩子和家庭合理沟通,避免情感的‘二次断裂’,是办理这类案件最容易忽视、同时又是最难妥善解决的问题。”花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栩说。

  由于川宇最初并不知道自己被拐卖这一事实,因此该院引入心理咨询师,借助专业人员力量,强化心理疏导,增强亲子关系重建修复过程中的风险管控预防能力。检察官采取“双向精准疏导”方式,一方面听取被害人母亲的意见,主动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被拐卖孩子成长生活的背景信息和现状资料,制定疏导帮扶预案,设定平等自愿的协商框架,减少孩子的认亲障碍。此外,该院还联合当地公安干警和基层自治组织,给抚养家庭做思想工作、解答涉诉疑问。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川宇和他的抚养家庭卸下了思想包袱,为川宇主动亲近血亲搭建了“桥梁”。

  不久前,在检察官和公安干警的共同见证下,罗秀娟和儿子紧紧抱在一起,离散22年的母子终于团圆了。

  “我真的不敢相信,我们母子相认时川宇主动喊我妈妈,并且当天就愿意跟我一起回四川,如果不是你们帮忙,我真的没有信心能顺利带回儿子。”罗秀娟激动地说。